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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然而贵州一名出生于83年的父亲,却亲手将8岁女儿丢下了7楼,原因是孩子玩手机。
我从未想过,手机作为人人都喜欢和沉迷的高科技产品,竟然会成为导致亲子关系破裂,让一个父亲狠心将孩子生命摧毁的“罪魁祸首”。
当然,孩子喜欢玩手机是天性使然,而父亲高楼抛女是违法犯罪。
感情失意、人生挫败。
据悉,出生于年的洪某,曾先后经历过三段婚姻。
或许是惨痛的情感和生活经历,早早地压垮了洪某的精神,即便是在年和现任妻子程女士生下了女儿小欣,洪某的人生,也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拯救。
实际上在家人的眼里,洪某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就连程女士也说,“从孩子1岁时起,他开始赌博借钱,找我拿钱不给,就和我吵,还会拿刀吓我。”尽管洪某和女儿小欣的感情一直不错,为了孩子着想,这么多年以来,程女士也一直在尽力忍让。
但洪某自身的性格缺陷和偏激言行,最终还是反噬在了可怜无辜的小欣身上。
邻居们都说,“这个人性格不好,经常好吃懒做、爱说大话,在家里根本不做事情,出门就喝酒、闹事和赌博,还打过人。”就连洪某的母亲都说,“第一个儿媳妇就是被他打”。
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情绪反复无常、性格偏激易怒的父亲的管教下,小欣的情绪性格,也一定好不到哪里去。即便只是个8岁的小女孩,也一定会用远超同龄孩子的游戏时间,来缓解父母和家庭施加在她身上的负面情绪。
简单地说,就是逃避。
故意杀人,一无所知?
事情发生的当天,程女士一早就出门上班了。
洪某自己在家没事做,就带着女儿小欣四处串门,找人喝酒,等到中午才回到家中。下午两点左右,喝得醉醺醺的洪某,让孩子帮自己的手机充电,结果小欣试了好几次都没法给手机充电。
洪某在“复杂性醉酒状态”中,执意认定是女儿平时玩手机太厉害,导致手机被玩得充不了电,就将才8岁的女儿从家中七楼厨房窗台推下去。
好在这孩子命大,从7楼摔到1楼,跌到地面上放置的桶上,虽然造成了“创伤失血性休克,左侧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右侧髋关节脱位,骶椎左侧块骨折,左臀部开放伤,左侧少量气胸(约1%)。”
但好歹保住了性命,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据女儿小欣在事后陈述,当时洪某将她抱着站在窗台上,孩子趁洪某打开窗户的时候跑了,结果又被父亲抓回来,再次抱上窗,然后用手推孩子的背部,结果没推动,洪某就将孩子抓着自己衣服的手拨开,然后将女儿一把从厨房窗口推下去。
令人震惊的是,即便是在醉酒状态将女儿从高楼抛下,洪某也并没有下楼查看。而是直到母亲程女士报警后,才由警察将洪某带下楼。
但是洪某却声称,对女儿坠楼一事“一无所知”,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人格障碍,酒精依赖。
对自己“故意杀害”女儿小欣未遂的恶劣行为,洪某辩解道:
“我叫欣欣拿手机去充电,接下来我就睡觉了,下午警察来叫醒我,说我女儿摔倒了,我下楼后看到我女儿在我家一楼的沙发上躺着,腿上有血迹。”
经鉴定,洪某患有人格障碍,酒精依赖综合征,其作案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法院在判决中酌情予以考虑,虽然判决洪某为“故意杀人罪”,但也因犯罪未遂和醉酒状态,而依法给予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从这起案件来看,洪某作为父亲却不负责任,只顾自己安逸、醉酒和赌钱,置妻子、女儿和家庭的幸福于不顾,甚至因为孩子喜欢玩手机,认为小欣将自己的手机玩坏导致充不进电,如此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了将亲生女儿从7楼推下的犯罪事实。
不管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让人无法原谅的犯罪行为!
孩子本身是无辜的,作为父母应该尽力为孩子营造温馨美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也要在督促孩子读书学习的过程中,克服不良情绪,承受生活压力、尊重和关爱孩子,合理安排孩子的休息和娱乐时间,而不是将自己在生活中的迷茫、痛苦和抑郁的负面情绪,反过来施加在孩子天真稚嫩的肩膀上,而辜负了自己作为父母的职责义务。
只可惜有些父母,根本就没资格做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