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版)》等法律规划*策要求,全面掌握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情况,预防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筛查时间:
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二、筛查地点:
富兴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交通街道办事处、林荫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天骄街道办事处、纺织街道办事处。
三、筛查对象: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为幻觉、妄想、意识障碍、兴奋冲动、严重自杀企图和行为、意志行为衰弱等精神症状,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本次筛查对象为东胜区范围内所有疑似及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是本次筛查、评估的对象。
四、筛查要求:
以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就诊点(详见附表),组织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前往就诊点统一进行复核诊断和评估,疑似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带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就诊点就诊。
附表: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的安排
时间
地点
11月25日全天
富兴街道办事处
11月26日上午
建设街道办事处5楼
11月26日下午
交通街道办事处
11月27日上午
林荫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11月27日下午
公园街道办事处
11月28日全天
天骄街道办事处2楼会议室
11月29日上午
纺织街道办事处
编辑:杨艳如
审核: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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